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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莲都出台瓯柑产业和建设老果园改造示范基地补助标准

2008-05-26 | 南盛沙糖桔 | 1986

    今年,莲都区结合老果园改造和精品果基地建设,加大了对水果产业扶持力度。具体扶持政策日前已出台,标准为:

    一、对新发展瓯柑1亩以上,50亩以下,经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100元;对集中联片发展瓯柑,面积5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的,每亩给予补助150元。 

    二、结合老果园改造高接瓯柑、翡翠柚1亩以上,验收合格的,每亩补助200元。

    三、凡被列为老果园改造示范基地,根据老果园改造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实施进度、实施成效,验收合格的予以补助。

    1、结合老果园改造,当年联片高接瓯柑、翡翠柚20亩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各项指标,每亩补助600元(当年每亩补助400元,翌年每亩补助200元)。

    2、“三疏一改”示范基地,联片面积50亩以上,根据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各项指标,每亩补助300元(当年每亩补助200元,翌年每亩补助100元)。

    3、改植改种示范基地,联片50亩以上,品种适销对路的,根据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各项指标,每亩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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