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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DB420527/01-2002)

2004-09-07 | 南盛沙糖桔 | 55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的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鲜果的生产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947-91    鲜柑桔的等级规定

    GB/T 8210    出口柑桔鲜果检验方法

    GB  18406.2-2001    无公害水果安全要求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NY  5014-2001    无公害食品柑桔的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无公害食品  秭归脐橙

    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是指产于秭归县境内,按照特定的技术规程进行生产,且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国家标准,经专门机构监测认定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脐橙果品。

3.2腐烂果

    遭受病原菌的侵染,导致组织崩溃,部分或全部丧失食用价值的果实。

3.3缺陷果

    存在影响感官质量或内在品质缺陷的果实。

3.4一般缺陷果

    存在果形不正、着色不佳、果面轻度擦伤或果面有较明显斑痕的果实。

3.5严重缺陷果

    存在干疤、水肿、冻伤、枯水、粒化缺陷和虫伤的果实。

3.6缺陷果容许度

    同一检验批次的脐橙果实中,缺陷果允许存在的最大限度,用缺陷果实个数占果实总个数的百分比表示。

3.7串级果 

    指邻级果相互混杂,不含隔级果。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果形

    具该品种特征,果形整齐,果蒂完整平齐,果实无萎蔫现象。

4.1.2色泽

    果色自然着色,色泽均匀,具该品种成熟果实特征色泽(橙黄或橙红);提早上市者单果自然着色面积应大于全果的三分之一。

4.1.3果面

    果面新鲜光洁,果皮薄而均匀,果脐闭合或微合,无日灼、刺伤、虫伤、擦伤、碰压伤、裂口、病斑、干疤、网纹及腐烂现象;果柄要剪平,剪口光滑。

4.1.4果肉

    具该品种果肉质地和色泽特性,无枯水、粒化现象。

4.1.5风味

    具该品种特征风味香气,肉质脆嫩化渣,酸甜可口,橙香浓郁,无异味。

4.1.6容许度

    考虑等级质量之间可能出现的差异性,其允许差异限制在下述范围之内。

4.1.6.1重量差异

    产地站台交接,每件净重不低于标示重量的1%。运到目的地,由于途中自然失重,每件净重不得低于标示重量的5%。

4.1.6.2大小差异

    串级果以个计算不超过10%。

4.1.6.3腐烂果

    腐果起运点不允许有,到达目的地不超过3%,重伤不超过1%。

4.1.6缺陷果

    同批次产品中严重缺陷果不超过2%,一般缺陷果不超过5%。

4.2级别要求

    各级别果品划分标准见表1。

        表1脐橙各主要品种分级标准

品种 指数 特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纽荷尔 横径(mm) 80 75 70 65

或单果重(g) 220 190 170 150

华红(长红)横径(mm) 75 70 65 60

或单果重(g) 260 200 180 150

罗脐35号 横径(mm) 85 80  75 70

或单果重(g) 260 220 190 160

福罗斯特 横径(mm) 85 80 75 70

或单果重(g) 270 230 200 170

奈维林娜 横径(mm) 80 75 70 65

或单果重(g) 300 270 210 190

红肉脐橙 横径(mm) 80 75 70 65

或单果重(g) 210 180 150 140 

4.3理化要求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理化要求

项    目                指    标

         

         纽荷尔  华红   罗脐   福罗  奈维  红肉

红肉   (长红)  35号   斯特  林娜  脐橙

 可溶性

固形物(%)>12    12      11     11.5  11.5   11

 固酸比>   12.5  12.5    12      12.5   12    12

可食率(%)>70 70     70      70   70    70

  4.4安全卫生指标

    安全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安全卫生指标  单位:mg/kg

    DB  420527/01-2002

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将样品置于自然光照度下,进行感官检验,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样品做各项记录。如果一个样品同时出现多种缺陷,选择一种主要的缺陷,按一个缺陷计。不合格品的百分率按式⑴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X(%)=m1/m2×100  1)式中:

    X——单项不合格百分率,单位为百分率(%);

    m1——单项不合格品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m2——检验样本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各单项不合格品百分率之和即为总不合格百分率。

5.2重量、数量、规格检验

    参照GB/T 8210规定执行。

5.3安全卫生检验

    按GB  18406.2-2001规定执行。

5.4内质检验

    5.4.1可溶性固形物、可滴定酸含量、可食率的检验按GB/T8210规定执行。

    5.4.2固酸比计算按式⑵计算:

    X=S/A…⑵式中:

    X——固酸比(计算结果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S——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单位为百分率(%);

    A——可滴定酸含量,单位为百分率(%)。

6检验规则

6.1组批规则

    同一生产单位、同品种、同等级、同一包装日期的脐橙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抽样方法

    按GB/T8855规定执行。

    DB  420527/01-2002

6.3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或无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4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其内容包括感官、净含量、包装、标志的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6.5判定规则

    6.5.1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百分率不超过7%,理化指标不合格项不超过二项,且安全卫生

指标均为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

    6.5.2感官要求的总不合格品的百分率超过7%,或理化指标不合格项超过二项,或安全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或标志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5.3卫生安全指标出现不合格时,允许另取一份样品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6.5.4对包装、缺陷果容许度检验不合格者,允许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

7标志

    7.1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的包装上应标注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的产品名称、净含量、规格、产地、生产单位、包装日期、执行标准代号及产品商标等内容。

    7. 2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需经有关部门认证后,方可使用无公害食品标志。

     DB  420527/01-2002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8.1.1脐橙包装厂或包装场地应通风、防潮、防晒、防雨,温度5—20℃,相对湿度60—80%,干净整洁,无污染物,不能存放有毒、有异味物品。

    8.1.2可采用单果包装,但包果材料应清洁,质地细致柔软,无污染。

    8.1.3果品装箱应排列整齐,内可用清洁、无毒的柔韧物衬垫。果箱用瓦楞纸箱,提倡采用套装设计,力求外形美观,形式多样,搬运方便,结构牢固,抗压力强,且干燥,无霉变、虫蛀、污染等。

    8.1.4每批次包装纸箱规格应做到一致,每箱净重不超过10kg,或应客户要求包装。同一箱内,只准装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果实。

8.2运输

    8.2.1运输应做到快装、快运、快卸。严禁日晒雨淋,装卸、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接触。

    8.2.2运输工具的装运舱应清洁、干燥、无异味。长途运输宜采用冷藏运输工具,最适温度3—5℃。

8.3贮存

    8.3.1常温贮存期间的适宜温度为4-9℃,相对湿度为85-90%,昼夜温差应控制在1℃以内。无公害食品秭归脐橙贮存到翌年三月底,总损耗量应在12%以内,其中烂耗不超过6%,干耗不超过6%,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9%,果实饱满,色鲜蒂绿,汁液丰富,味浓香甜。

    8.3.2冷库贮存应经2—3天预冷,库内最终温度达到4—6℃,相对湿度在85—90%。为防止冷库内积累过多的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每天应在气温较低的早晨通风换气,保持二氧化碳在1%、氧含量在17—19%的适宜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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