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89.2 1994
果品制品-菌落总数的测定-计数法
1 范围
本方法给出了果品制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果品制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2 术语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基成分、培养温度和时间、pH、需氧性质等),所得1mL(g)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本方法规定的培养条件下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在营养琼脂上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的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主要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 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依据。
3 引用标准
GB 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营养琼脂培养基:
4.1.1 成分:蛋白胨10g、牛肉膏3g、氯化钠5g、琼脂15~20g、蒸馏水1000mL;
4.1.2 制法:将除琼脂以外的各成分溶解于蒸馏水内,加入15%氢氧化钠溶液约2mL,校正PH至7.2 ~7.4。加入琼脂,加热煮沸,使琼脂溶化。分装烧瓶,121℃高压灭菌15min;
注:此培养基可供一般细菌培养之用,可倾注平板或制成斜面。如用于菌落计数,琼脂 量为1.5%;如作成平板或斜面,则应为2%。
4.2 磷酸盐缓冲稀释液;
4.2.1 储存液:磷酸二氢钾34g、1mol/L氢氧化钠溶液175mL、蒸馏水825mL、pH7.2;
4.2.2 制法:先将磷酸盐溶解于500mL蒸馏水中,用1mol/L氢氧化钠溶液校正pH后,再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
4.2.3 稀释液:取储存液1.25mL,用蒸馏水稀释至1000mL。分装每瓶100mL或每管10mL,121℃高压灭菌15min。
4.3 生理盐水;
4.4乙醇(75%)。
5 设备和材料
5.1 温箱:36±1℃;
5.2 冰箱:0~4℃;
5.3 恒温水浴:46±1℃;
5.4 天平;
5.5 电炉;
5.6 吸管;
5.7 广口瓶或三角瓶:容量为500mL;
5.8 玻璃珠:直径约5mm;
5.9 平皿:直径为90mm;
5.10 试管;
5.11 放大镜;
5.12 菌落计数器;
5.13 酒精灯;
5.14 均质器或乳钵;
5.15 试管架;
5.16 灭菌刀或剪子;
5.17 灭菌镊子。
(下略)